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2010-07-05 15:36:20作者:党建研究 来源:中组部党建研究网 点击数:
这次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经中央同意,由中组部、中宣部牵头,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组部组织局。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县一级是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具体的一个关键层次,县(市、区、旗)党委及其组织、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要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注意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到基层去,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适时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互动。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指导的办法,加强对相关领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把抓业务与抓党建结合起来,相互推动、相互促进。